登封吕氏族规
时间:2024/3/5 11:19:11 发布:新闻编辑部
登封吕氏族规
1.族中子孙,应守父母之训,尽子女之责,赡养父母、养育子女,若不教不义,父母即声其恶,族众教育处理;对于孝子贤媳,则给予奖励表彰(一年一次)。
2.族中子孙当守本分、守公德、务正业、光宗耀祖。倘有赌博、盗窃、流氓、诈骗等下流行为,影响社会秩序而败坏族誉者,族议责惩,促其诲过自新。
3.族中子孙,如有天资聪敏,奋发好学,且家境困难,实无力进学者,族众当捐资助学,发挥其才智。
4.一族之亲,当患难相济,族人倘有丧葬嫁娶或遇意外灾祸无力筹措者,族间当组织周济,以消忧难。
5.本族之间,切勿通婚,以保优生优育。
6.本族之间,提倡尊长爱幼,长者爱护晚辈,晚辈尊敬长者。凡晚辈叫长辈之名,需加称呼,不可直呼其名。
7.子孙取名,要遵循字派。后辈取名不可犯上祖讳,如不慎有之,后者当易其名。
8.族中子孙,要关心和热爱集体,主动参加修路、办学及兴修水利等集体福利事业,受益当世,造福后代。
9.族中子孙要热爱祖国,关心民族命运,人人要为民族的振兴,祖国的繁荣,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当民族利益受威胁之际,要挺身而出,投身于保家卫国的伟大斗争之中。
10.成立宗亲会,处理族务事宜,务使全体族人幼有所教、老有所依、难有所助,贫有所济,事有所管,形成一个文明礼貌的族风。
11.各门各支,对本家人口的变化、发展情况,要及时记载;登封吕氏宗志要代代有人管理,三十年一续修,否则为不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