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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祺(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书记)

时间:2023/6/19 17:37:33 发布:新闻编辑部

李承祺,男,汉族,三门之后(18世),17世李开仁之四子,1940年12月出生于河南省济源县(今济源市)东马头村,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6月毕业于河南省百泉农业专科学校,大专学历。1964年8月参加洛阳地区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在偃师、卢氏做“社教”工作。1966年下半年被分配到洛宁县农业局工作。1978年2月调入洛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历任院办公室秘书、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审判员。1982年入中央政法干校学习。从1983年起,历任洛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党组成员)兼机关党总支书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洛阳地区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1986年4月调三门峡市工作,任中共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综治委和综治办)主任(其间入常州中央政法干校学习半年)。1995年任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党组书记)兼区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当选为河南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和三门峡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1998年至2001年,任中共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主抓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1年退休。

多年来,李承祺始终坚持立党为公、严以律己、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受到好评。特别是在担任三门峡市委政法、综治主要领导期间,所抓综治工作成绩突出,使得该市先后6次被评为河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其中一次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杯已收入市档案馆永久保存),5次受到省综治委表彰。1995年曾在《三门峡日报》发表题为《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理解》的理论文章,并入编奉明泉主编的《跨世纪之光》一书。其妻钱文华,194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洛阳市经贸委调研员,高级政工师,获得过“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所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几点思考》在1994年5月化工部中南纪检监察第五次工作会议上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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