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祜(得胜区委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李长祜(得胜区委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李长祜(又名方仕波),男,生于1950年2月,允昌公第九世李孝云之子。原籍石寨村二社,现住五木在街。(原名李长祜,后因家贫,为了读书到五小学改名方仕波至今)
1958年至1961年在石寨村小学读书,1962年在五木小学、元山中学初中毕业。1970年停学回家在五木农机站任会计,1972年参军入伍为机电兵。1976年退役后仍回农机站任会计兼五木乡镇企业会计、五木乡机关支部委员。1980年调五木乡政府工作,任乡团委书记兼党委办公工室,在平昌党校学习三个月后,1983年调高升乡任武装部长、党委习委员。1984年调双鹿乡任党委副书记,在县党校培训后, 1985年调五木乡政府任乡长、党委副书记。1986年9月在平昌党校带薪离岗读书两年,取得中专文凭后, 1988年回五木乡任武装部长。1990年任五木乡乡长、党委副书记。1991年任五木乡党委书记兼乡长。1993年调得胜区委任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正科级,直至2004年,按县委提前退休的政策,退休回家。
该同志在职期间无论在部队还是地方,一贯对党忠诚,工作责任心强,能团结同事,体贴人民,走到哪里,哪里都受到上级的表彰,个人都得到先进工作者的荣誉。人民群众赞他是一生正气,两工袖清风。特别是在得胜区委工作期间,无论是人民群众的来信,还是上级的信函,他都认真察实,从不苟合,哪怕一个细节也要弄清楚。在处理事情上对当事人严肃批评,并指出犯错误的根源,改正的方向和出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无一个冤假错案。退休后,仍然坚持党性原则,支持地方干部的每项工作,深受人民的爱戴。2020年被五木镇政府评为模范退役军人。今年清明祭祖,是第一个支持修谱及维修陵园的倡导者。在修谱工作中,他身为顾问,但从不以老自居,随时都站在修谱工作的最前线,观察和处理具体问题,协调各种关系,献计出策,使整个工作井井有序,按时按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这次修谱的一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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