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平(山西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指导组成员)
高海平:男,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山西省教育学会会员,山西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专家指导组成员,临汾市骨干教师、生物学科带头人。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党员。
1970年至1978年7月就读于温泉七年制学校;
1978年9月至1980年7月就读于张礼高级中学;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于山西师范大学生物学系,毕业后被派遣到原霍州矿务局辛置矿子弟中学任教,曾任理科教研组长。
1989年1月调至霍州矿务局环境保护处任技术员、工程师;期间参与主持全局水、大气环境监测治理、矸石山自燃治理等项目工程,在《煤矿环境保护》杂志发表“煤矸石山自燃治理初探”论文一篇;
1994年7月在曹村矿党委组织部工作;1997年3月挂职锻炼到曹村矿生产准备工区任副区长,负责工作面准备和盘区运输工作;1999年2月到曹村矿国有多经开发部任情报信息中心主任,后因煤炭经济持续疲软,2000年8月回到曹村矿区子弟中学,任教导主任。
2003年8月担任霍州煤电新课程改革生物学科领导组组长。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研活动在霍州矿区八所中学认真贯彻实施新课改精神,培养带动了一批生物学科课改骨干教师,受到上级课改领导组的表扬。
2006年9月因矿区学校整体划转地方,随调至霍州市第二中学任教;
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初、高中生物学科知识的衔接。坚持教学一线,积极参与课改,为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做出贡献。
2002年《山西教育》杂志发表《探究性学习在生物教学中的体会》;
2002年获山西省第十届“青少年创新能力培养论文一等奖”;
2003年《学习方法报》发表论文《“花儿的结构与花序”一节的教学》;
2001年参与编写校本教材《矿山环境保护》。
2004年被山西省教育学会评为“山西省中小学教改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