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胜(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时间:2017/4/14 10:45:02 发布:新闻编辑部
李永胜,1955年12月生,葛岗镇东云所村人。中共党员,1971年1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71年l1月至1975年8月,在杞县葛岗公社、县委办公室、杞县第一化肥厂等单位工作。1975年8月至1978年9月,在郑州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1978年9月至1984年11月,任开封地区计委、环保办、煤化局科员、副科长。1984年11月至1991年6月,任开封市化工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科长、科长。1991年6月至1993年6月,任通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开封市化工局局长助理。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任开封市经贸委副主任(其间于1995年9月兼任开封亚太啤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1998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开封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任开封市郊区区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八届开封市委委员。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平顶山市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平顶山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