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让(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开封地委委员、杞县县委常委、葛岗公社党委副书记)
时间:2017/4/15 10:09:34 发布:新闻编辑部
刘克让( 1934~1996),葛岗镇陈砦村人。中共党员。1950年参军并入朝作战,右小臂被炸掉,左手只剩无名指和小拇指,被定为甲级一等残废军人。回国后在辽宁接受治疗,后被转到新乡荣军医院疗养。他居功不傲,自强不息,毅然放弃了荣康医院全部供给的舒适生活,自愿回村参加农业生产。1955年开始担任大队团支部书记。1958年入党,1960年任大队民兵营教导员。1970年至1981年任葛岗镇陈寨大队党支部书记。自1967年起,刘克让连续8次应邀进京参加国庆观礼。1969年初,被武汉军区命名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身残志红永远革命的好战士”。同年8月,县革委、县人武部作出向刘克让同志学习的决定。其先进事迹先后被新华社、《光明日报》《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曾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开封地委委员、杞县县委常委、葛岗公社党委副书记等职。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赴京出席全国人大四届一次会议。1977年8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期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刘克让的先进事迹还先后通过多种形式被广泛宣传。其中有杞县曲艺团编排的快板书《学习英雄刘克让》、数来宝《刘克让精神赞》《断臂身残何所惧,继续革命志不移》、小豫剧《陈寨采访》等。其事迹曾感动、教育和影响了一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