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亮(尉氏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时间:2017/4/15 16:18:36 发布:新闻编辑部
刘世亮,1965年11月生,城郊乡袁洼村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杞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员、审判员。1993年10月至1996年2月,任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96年2月至1999年6月,任杞县人民法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任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5月至2006年5月,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纪检组副组长。2006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尉氏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刘世亮主政尉氏县人民法院以来,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开拓进取、务实创新,认真履行职责,使尉氏法院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各庭、室干警共获上级表彰70多次。调研制定《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关注民意民生的若干意见》,出台七项惠民、便民举措,受到市委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张勇同志的批示肯定。带领党组一班人,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两年时间内完成院址搬迁和张市、蔡庄两个法庭的新址建设,改善了干警的办公办案环境,激发了全员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