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轩(开封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时间:2017/4/15 18:23:07 发布:新闻编辑部
刘运轩,1954年生,五里河镇赵虎岗村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72年12月应征入伍,1976年11月,在武汉军区装甲兵某团任排长。1977年6月,在武汉军区装甲兵教导大队任教员。1979年7月,在武汉军区装甲兵作训处任参谋。1981年至1983年9月,在军委装甲兵指挥学院参谋系学习。1983年10月,调任杞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代理科长。1985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5432部队营长。1990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5432部队参谋长。1994年2月,任开封陆军预备役师军务科科长。1997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5431部队团长。1999年10月,转业任开封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从军多年,在部队受到了磨炼和熏陶,参加过三线建设和团、师、大军区组织的军事演习,出色地完成任务。1989年参加河南省军区军事大比武获全省第5名。1990年荣获省军区“四会教练员”称号。1998年率团参加开封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军事比武,获全师第1名。转业后,在检察院多次荣立三等功,获优秀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