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施庄村单氏家谱凡例
邯郸市永年区施庄村单氏家谱凡例
◎本谱为河北省永年区施庄村之单氏宗族宗谱。以团结宗族、弘扬祖德、教育后代为宗旨。
◎本谱以施庄《单氏家谱》老谱为基准,现存旧谱照录。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流世系之传承有序。以本族族跟信息表为辅,用其他相关文献资料佐证。
◎世系上溯至始迁祖,止稿于公元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旧谱涉及之纪年,照录不变。并加注公元纪年。凡属公元一九四九年以后纪年,以公元纪年。
◎本次增修家谱,旨在反映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浮沉的史实,注重史料稽考。旧谱记男不记女。本次续修凡本族成员,不论男女均予入谱。
◎各房人跟,取字命名难免雷同。修谱原则:‘卑犯尊鍏,改卑不改尊。生犯死鍏,改生不改没。微犯显鍏,改微不改显’。凡改易者仍须记载其原名,以便今后查考。
◎遵老谱旧例,仍每页列五世。起始世次,标明父辈名字,以便衔接。
◎谱录人员,名下注以父名及本人行次,男性己成家者,书‘配’某村‘妻’名,子、女数目等项。以明后继人等。
◎所有上谱人员,姓名详细者,录以全名;名字不详者,录以姓氏。
◎始配妻,书‘配’某村‘妻’名;继配妻,书‘继’某村‘妻’名;再继配妻,书‘再继’某村‘妻’名。夫妇离异者,酌情处理,慎重记录。
◎无子嗣者,需过继承后人者,应在承后人生父和继父名下标记。如:‘某子嗣某为子或孙,’‘某几子为嗣子或孙’,‘某子嗣子或孙’。
◎本族男性入赘异姓者或本族女子在家招赘者,如其子女姓单则入谱,子女异姓则不予入谱。本族女性夫婿入谱,书‘适’某村‘婿’名。以明亲系外衍。
◎凡有迁徙至外地者,或随离异生母者,均应记载,以便日后查对寻根。
◎本著生不立传的原则,《人物传记》收录,按公议标准录入。如正史文献和有关资料载记的,需注明出处。近代人物,在某些领域有突出事迹或贡献者,不论男女均予列入人物录。
◎对健在单氏族人精英,设《当代单氏名人简介》一章,设本科大学生名录一章,用以彰显个人功绩。激励后辈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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