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蔡氏宗谱》第六次修编对“有功之臣”的褒奖细则
《如皋蔡氏宗谱》第六次修编对“有功之臣”的褒奖细则
(讨论稿)
一、原则:
有钱出钱,捐者自愿,百元起捐,多多益善。“善举”折算,认捐不退。
有力出力,参与自愿,动体动脑,争比奉献。“功德”记载,不计报酬。
有功之臣,论功行赏。精神褒奖,形式多样。《宗谱记载》,千古流芳。
(注1:善举,指除捐款以外的其他捐物、或专项经济支出。如饭店餐饮、旅 馆住宿、交通车船、场地租用等。以实际支出款项、或市场优惠价折算。
注2:功德,指非经济、实物方面的“知识产权”贡献。如利用人际关系资源, 提供信息、资料、减少用工支出成本等。对这方面的“功德”者,在《宗谱》中加注永存)
二、褒奖方式:
凡对第四次修编宗谱捐资者,将采取不同形式,作如下袭奖:
1、均及时开具印有“编委会”印章的收款收据。达一定数额者,可发给接受 捐款“荣誉证书”或精美纪念品。
2、在最终印制的《蔡氏宗谱》中,登载公布表、或个人简介、或个人全家福 照片,以资功德永存。
3、可获得《蔡氏宗谱》本族系、或全套赠书。
4、获得“《如卑蔡氏宗谱》第六次修编委员会”荣誉委员、副主任、主任等 衔位。
根据捐款数额,可获得上述单项或多项方式褒奖。
三、具体细则:
(一)对“捐资”者的褒奖:
1、凡捐款1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者,获专用收款收据,并在第六次修编 的《如皋蔡氏宗谱》中列表公布;
2、捐款达到1000元以上者,发给接受捐款“光荣证书”;并获得第六次修编 的《如皋蔡氏宗谱》本支系族谱一本以上。(每增加一千元,多获赠书一本)同时 获得“荣誉委员”的聘任证书;
3、捐款达到5000元者,除上述而外,获赠《如皋蔡氏宗谱》全套本一套、和 本支系族谱二本、和“荣誉副主任”候备人选、宗谱中登载个人5英寸“全家福” 彩照一张、和400字以下简介;
4、捐款达10000元者,在第3款基础上,捐款“证书”可改为保存价值更高 的精美纪念品一份;获赠《如皋蔡氏宗谱》二套、和本支系族谱五本;宗谱中登 载的彩照可扩大至7英寸;简介增加至600字。另外,可获得“荣誉主任”候备人 选。
5、捐款达20000元以上者,在第4款基础上,赠书增至四套、十本,简介增 至800字,当然的“荣誉主任”候备人选。
上列被褒奖者,按捐资额多少为序排列。
(二)对“出力”者的褒奖:(具体细则另订)
(本褒奖标准及细则,最终由“《蔡氏宗谱》修编委员会”研究确定)
《如皋蔡氏宗谱》第六次修编筹备组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