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邵氏族谱》凡例
凡例
1.族谱用现代汉语(选录的古汉语资料除外)和简化字写成。
2.谱牒中宗亲的地址,一般均以现居住地排列记载,特殊情况的或本支系有要求的,则也有排列到原居住地或祖籍地的。
3.每一支系的始祖或始迁祖,都最大限度追溯考证到能考证清楚的最高辈分,并以这一最高辈分祖宗为该支系先祖立谱。
4.谱牒中凡是注明生平失记的先祖,均为已经去世的老人,不再注明“去世”字样。注为生平不详者则为生平资料掌握不到者。
5.为节省篇幅占用,谱牒中的兄弟、姐妹严格按照长幼顺序排列,不再注明长,次、三子和长、次、三女等。
6.谱牒中每个人的婚嫁对象(妻子、丈夫)的居住地(来源地),系本村或外村的只注明村名,系外乡(镇)的注明何乡(镇)何村,系外县(市、区)的注明何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系外市的一般注明何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系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则还注明了省(自治区、直辖市)。
7.个人职业方面,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写为国家公务员;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一般写为其具体从事的职业,如教师、医生等,或笼统写为事业单位职工;属于企业职工的,不论国有、集体、还是股份制、民营企业,都写为企业职工、员工或某某行业工人。上述人员能搞清职务的,再注明职务。农民一般写为农民或务农;家庭妇女一般写为家庭妇女或农妇;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写为个体工商业者;职业不固定人员写为自由职业者,如此等等。
8.根据族谱编修委员会商定,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担任过村支书、村主任,部队连级以上军官的宗亲,只要提供来有关资料的,都在古今人物一编中刊载相片,并作适度的个人生平介绍。
9.为族谱编修捐款奉献者,在编修花絮一编功德榜中刊载相片和本人奋斗业绩,
既是表彰宗亲本人,亦期起到鼓励全体族人向他们学习,奋发有为,拼搏进取,创业致富的作用。
《陕北邵氏族谱》编修委员会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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