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罗山县黄氏族谱【菱荀堂】
日前,由我会负责设计排版印刷的《罗山县山店受禄公支系黄氏族谱(菱荀堂*色俸篇)》正式交付客户。下面是该谱的一组照片:
下面是该谱的编修凡例:
一、《黄氏族谱》(原名《黄氏宗谱》七续更名为《黄氏族谱》)是续始祖色俸公(字受禄)的六世孙应忠(长门)、应金(二门)、应纲(三门)的后裔瓜瓞繁衍实况。
二、此谱分为五卷。第一卷为俸公后裔一至五世系图暨屡次续谱有关文字记载;二卷为应忠公后裔世系详情;三、四卷为应金公后裔世系详情;五卷为应纲公后裔世系详情。
三、此谱排版为现代格式,即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格式,以便于阅读和查询。
四、每卷分上下两部世系图表,上部称图,简载黄氏男性子孙;下部称表,记载黄氏每家每人的详情。
五、卷中图表横格(即从左至右)为父子关系,上下格为兄弟关系。殁去男称公,女称妣。族人的妻子生者为配,二房为继配,三房为再配,出嫁姑娘称适或嫁;未婚而卒者注止;已婚无子女而卒者注无传;未满十八岁夭折者不入谱。
六、谱中数字截止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其中人口数为健在者。谱中采取实名制记载,如黄永强,常用名为国强,谱中记载黄永强,详情介绍又名国强,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等。
七、原谱中的繁体字除少数外已改为简化字,对人物春秋及一些考证文章在一九四七年前均系文言,其中未有标点者,这次都补注了标点符号。
八、立嗣为嗣子;抱养为养子,一门双续为双承子。此三种情形只限本代,至孙辈均纳入直系。
九、招婿户至第三代子孙的姓氏权,取决于当事者自愿。
十、原被异姓抱养,现根据个人要求愿认祖归宗者,准其归入原支系。
十一、顺应时代的发展,现今城市人、干部故后实行火葬,对坟地山向图不作记载,只记载葬址。本次续谱将二〇一七年十月前故去考妣葬址全部录入本谱。
十二、此次续谱是在老谱的基础上,前部依原谱照抄(确有证据者改动),后接续之前尚未入谱的人丁繁衍者。
十三、《黄氏族谱》登记采取自愿,但出现极少数缺乏宗族观念不愿登记;亦有外省族人虽多次派员、电话联系至今尚未回音等原因,经研究只好在其先祖下标注“待续”二字。
十四、十四世后字派依老谱仍可用四十余世,此次不再重续。经研究将江淮黄氏字派转载兹谱,以供宗亲认知。
十五、谱中所载的人物春秋是经族人推荐,我们派专人从其功业德行进行反复考核,确实无讹,经研究才载入谱中。本次续谱所增传撰和其它文章,均系集体讨论而定。
十六、本次续谱增补内容、撰文者只署名一篇,余皆署名为编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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