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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之骏(明朝天启户部郎中)

时间:2022/7/12 15:40:29 发布: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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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骏公,字仲良,号九逵,化龙公次子。生于明万历十六年(1588),卒于明天启五年(1625),享年三十八岁。

之骏公出生时,父化龙公正在兵部郎中任上,在新野县城西门里建有宅院和读书楼,他自幼生活在这里,间或随父读书。幼年就与新野诸生田彻之女订立婚约,十七岁成婚,生一子。两人生活三年,田氏因病亡故。母王氏又聘布政司经历襄阳左诰十三岁之女为继室,待十六世岁时与之骏公成婚。此年之骏公考中进士,在户部任职,就将母亲接到京城生活,左氏随同侍奉。两人生活了七年,左氏于1615年因病去世,年仅二十二岁。“予向以主事报满。得一命,故各得称安人”。1618年正月初六,将两人合葬在马坟祖茔,“袝于先莹之右”,并亲自撰写《勅赠安人原配田氏继配左氏附葬墓志铭》置于墓内,署名为“赐进士出身承德郎户部山西清吏司郎中马之骏撰”。

之骏公万历四十一年(1613)到苏州浒墅关任主事(正六品)时年仅二十六岁,春风得意,年轻有为。在任期间遍访苏州及周边山水,结交名士,留下了很多诗文。康熙十二年(1673)《浒墅关志》中评价他“英才绮岁,盼睐生姿,游客如云,履綦盈座,徽歌跋烛,击盋阄题,殆无虚歹,世方升平,盖一时东南之美也”。

他在户部浒墅关任主事期间作了两件事,苏州人至今不忘。

一是修复“虎丘剑池”四字。1614年他访虎丘剑池,看到“虎丘剑池”碑残断,没入泥土,且字迹模糊不清,便请当时苏州篆刻名家章仲玉加以勾勒,在“虎丘剑池”的“虎”字左侧写下题跋:“‘虎丘剑池’”四字,为颜鲁公书,旧石刻二方,方二字,龛置剑池旁壁间,岁久剥蚀,‘虎’字且中断矣。予求章仲玉氐钩勒镌之别石,出旧‘剑池’二字于土中,与新摹‘虎丘’字并益以石座,庶可传久。‘生公讲台’篆书四字,传为蔡忠惠公笔,一云李阳冰笔,‘讲’字亦残毁如‘虎丘’字刻新之,其二旧断石俱著之壁间,以备后之考古者。仲玉,吴中名手,为王弇洲先生所赏识,摹此石不一月即化去,盖绝笔也。万历甲寅二月,户部□□(主事)新野马之骏识□□(印章)”。他还在虎丘修复了坍塌的千顷云,整修了平远堂石阶。他为此作《虎丘记》一篇,现收录在《妙远堂全集》中。文中云:“迩者,千顷云圮,予任新;平远堂石级废,予任葺;生公讲台、虎丘剑池二古碑泐,予任徒旧者而摹新者”。

第二件事是灵岩山捐金赎山。灵岩山自嘉靖时就已采石卖石,到万历三十八年灵岩寺火灾后,部分僧人采石出卖,规模加大,引起木渎镇士绅人士的强烈不满,向县衙申诉。县衙张榜禁采石,因涉及生计而无法阻止住。木渎镇士绅黄习远(字伯傅)在无奈之下,向马之骏请求赎山。他欣然答应了,将全年十二个月俸禄的钱钞,相当于灵岩山的原值,交于县衙,再由县衙出面将钱钞交于寺庙,官买了整座灵岩山,划定寺界,并官方刻石,永禁开采。崇祯十五年(1642)吴县知县牛若麟篡辑《吴县志》,将此事收录于《吴县志·山·上》卷三中:“灵岩山在县西三十里,高三百六十丈,一名石鼓山,又名砚石山,又名石射堋山,本吴王离宫也。越绝书云:吴王与砚石山置馆娃宫杨雄方言,吴人呼美女为娃,盖以西施得名耳。山之西北绝顶为琴台,可以远眺范文穆成大。谓下……毁,如旧志所载,已化为乌有,即今仅存之名,亦多有不可闻者。山为苏城来胍,不宜锥。鉴此,当事者所当禁止。万历四十一年,马榷部之骏召各山主给价,官买勒石山中”。《木渎小志》卷一载:“自明嘉靖后屡经构采,遂成残毁。旧志所载十无二三,江都王醇有采石谣讽之。万历末里人黄习远请于榷部马之骏捐金赎山,勒石永禁”。如今到灵岩山,很远就可以看到继庐亭后路边石头上刻着“户部马捐俸赎山永禁採石”十一个大字。

事后,之骏公撰写了《赎石还山记略》,收录在崇祯十五年《吴县志》和《吴县文编·冢墓》卷一百七十五中。他还撰写了《灵岩山赎山记》,收录在《妙远堂全集》中,明代的《名山胜概记》和《灵岩山志》也有记载。

虎丘和灵岩山是苏州的两处名胜之地,有千年以上的历史,古迹众多,文化深厚。今天的苏州人仍然没有忘记明代官员马之骏的名字,如没有他的保护,我们今天看到的灵岩山将会是另外的一番景象。

1617年,之骏公三十岁,在这一年曾因京城宅院发生鬼魅之事被冤遭贬谪(详见第四篇第四章第七节沈德符撰写的《马户部仲良》),由户部山西清吏司朗中降广德州同知(从六品)。广德州即今安徽省广德县,他被贬到此,拜访当地名士汤宾尹等人,游遍了周边的山水名胜,写下了大量的诗文和游记。从此,他的仕途几经沉浮,命运也在这而立之年悄然发生了转变。

后来,他迁应天府通判(正六品),复户部主事(正六品),迁员外郎(从五品),属太仆寺,为京兆马曹,主管马事。在长期的奔波生涯中,健康渐渐受损,长时间受病痛折磨,于天启五年(1625年)与世长辞,葬在马坟祖茔。(新编《新野县志》载其墓地在城北三十里之石羊岗)。

之骏公爱交游,善诗文,其诗作自成一体。明万历时期,文坛上派别林立,复古派、公安派、竞陵派都有自己的诗文社,常在一起诗文相和,讨论时事。之骏公与当时文坛盛名的钟惺、谭元春、杨嗣昌、王留、汪逸等人经常交游,保持着密切交往,他们的很多诗集和著作都记载有之骏公的生平和事迹,收存有他的诗作。清代学者周亮工(1612-1672)所著的《书影》卷一中记载:“竟陵时,新野马仲良与伯敬起家庚戌进士,自造新声,偕吴门亦房唱和。其诗抉镂性灵,鲜警秀异,足以移易一世”。

之骏公一生虽短,但著作颇丰,他的诗文集被兄长之骐收集整理为《妙远堂全集》传世。同时,他还为很多名贤圣哲的著作及其友朋的诗文集作序,刊印了《高文襄公集》、《高苏门先生集》等文集。

之骏公怀着一颗振兴诗坛的雄心,诗文标新立异,自成一体。但现实是残酷的,因鬼怪之事,受牵连而遭贬谪;因诗文“多花香草媚”而“不久自萎”。政坛、诗坛未能如其所愿、大展所长,“终不假年”,英年早逝,让人长叹惋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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