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秉德(党委办公室主任,酒精厂党委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书记)
时间:2017/4/16 11:01:16 发布:新闻编辑部
马秉德,1941年9月生,葛岗镇十里岗村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55年至1958年,在杞县三中读书,任校团总支委员。1958年至1961年,在杞县五中读书,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1961年至1965年,在郑州大学物理系读书。1965年至1983年,在五机部368厂工作,历任技术员、工程师。1983年至2001年,在郑州酒精厂工作,历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酒精厂党委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书记。他在368厂工作期间,刻苦钻研业务技术。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参与组织研制了《电子地震测量仪》,获368厂三等奖。1981年组织研制了两台《30000安匝和70000安匝大功率充磁机》获368厂二等奖。在郑州酒精厂工作期间,先后被郑州市纪委、郑州市总工会评为郑州市纪检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政干部。1992年,被评为高级政工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