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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邵通玉碗堂邓氏家规

时间:2023/9/4 17:00:48 发布:新闻编辑部

家规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治世,五帝定伦,周公治理,肖和造律,古往今来都有一定的发展规律,如没有规矩是不能成方圆的,俗话说国有国法,山有山道,厂有厂纪,家有家规,这是历史的发展规律。假如没有这些铁定的法则,社会就很难健康地向前发展。

我们玉碗堂邓氏自鼻祖正才公起,到现在为止有二佰多年了,总的家数达二佰多家,人数达两千人左右,由于社会关系复杂,居住又为分散,受环境影响更不一样,如不制定一个很好的家规,会有极少数的子孙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由因社会发展的必然影响,存在极少数的子孙思想不纯,品德欠佳,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认识不端正。这就很有必要制定一个全面性的家规,好辅佐我们的后代子孙,走上充满正能量的人生之路,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人。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不投敌不叛国,不说不做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

第二条: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敬畏法律,敬重祖先,尊敬长辈,孝敬父母,帮助弱小。敢于对强权霸凌说不,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解决争端保护自己、保护族人;

第三条:树立远大理想,努力拼搏,刻苦学习,力争为家族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把家族的名义放在第一位,要处处为邓氏家族增光添彩;

第四条:成立邓氏家族理事会,设立族长、会长、分会长、管账等为全族服务,将家族分为大营片区、悦乐片区、寨子片区和麻柳湾片区管理。各片区事务由各片区分会长解决,分会长不能解决的由会长和族长解决,如会长和族长不能解决的,由理事会商议解决,各级一定要大公无私,实事求是地处理;

第五条:家族会召开五年举办一次,由会长通知理事会各成员协商好日期提前通知全族。全族子孙都有参加集会、处理大小事情、出资出力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参加的需要说明原因;

第六条:人兴族必旺,父母要引导教育好子女,多生多育,尽力求学,多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的邓氏后代。也要象对待女儿和儿子一样对待自家的儿媳和女婿,耐心帮助,团结和睦,不准教唆子女争吵、打骂、离婚,如有此种行为者,必需接受族长的批评教育;

第七条:儿子要孝敬父母及长辈,凡事要与父母商量,听从父母的话,不准虐待父母长辈,克扣生活,无理取闹,追赶出门,顺妻逆母,忤逆不孝等。女儿出嫁成家,也要把公婆当做自己的亲生父母来对待,要时时露笑容处处显真情。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第八条:媳妇要善待公婆,要孝顺父母,做到温良供俭让,家庭的事务一起商量安排。俗话说,夫无父母哪有他身,不准虐待公婆,滔天骂地,比鸡骂狗,扭出扭进,寻死卖活,教唆丈夫不孝公婆等,如有此种行为者,要受到全族的批评教育,如横蛮不讲理,不服从教育者,由族长通知理事会协商报警,送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切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九条: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是一致的,应该互相尊重,互敬互爱,做到夫唱妇随,丈夫不得唯我独尊,妻子不得一匡天下,如产生矛盾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要笑脸相迎,摆事实讲道理,不准打骂,互相歧视,如有此种行为,必需接受族长的批评教育;

第十条:弟兄姊妹情,弟兄姊妹乃是同胞共乳,是前世修来的福分,长哥长姐要替父母管教弟妹,教育成人,第弟妹妹要等重哥哥、嫂嫂、姐姐、姐夫。要学会感恩,兄弟恭亲,团结和睦,互相爱护,不准虐待弟兄姊妹,更不准破口辱骂,如有此种行为,必需接受族长的批评教育;

第十一条:妯娌姑嫂关系,妯娌姑嫂,要你敬我爱,团结和睦,不准互相歧视,阴阳怪气,挑拨离间,翻弄是非,恶言辱骂,如有此种行为,要向族长作出检查认识错误,并从新搞好团结。

第十二条:全族的亲戚关系,全族出阁的姐妹,姐妹夫,他们都有半子之劳,每逢集会扫墓,或其他重大事务都应邀请欢迎他们一起参加,原则上不向他们指派分摊任何费用,如他们自愿要求同等分摊费用或随愿表示心意时,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拒绝;

第十三条:家规是家族面向社会的一面镜子,是规范和约束本族子孙以优秀的行为与社会交往,是我族发展壮大兴盛不衰的奠基石。我们的大小家庭每天都面临很多不同的诸多事务,所以我们必须吃规矩饭、说规矩话、做规矩事。不触犯国家法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面对任何人都要笑脸迎人,礼貌待人,合情合理的做事,永不做恶事、坏事,要做能屈能伸,能文能武的人,我们不惹事、也不怕事。要遇事不慌张,有事能担当。要多做善事、多做好事。

为振兴我邓氏全族!

兴旺我邓氏全族!

发展我邓氏全族而努力!

本家规已由全族审议决定认可,从农历二零二三年润二月十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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