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选依照马氏家族家规家训处置不肖子
时间:2024/2/22 16:10:24 发布:新闻编辑部
马应选家法处置不肖子
马氏家族素以家规严厉著称。在保康寺坪三伏沟,流传着马应选家法处置不肖子的故事。这种封建宗法陋习,虽然与当今的民主法制制度格格不人,但在封建时代,对于纯洁家风民风具有积极影响。
应选公清嘉庆十一年(1806)生于三伏沟枫香园,曾任保正管理地方事务,在家族和地方享有声望。其幼年丧父,9岁即当家理事,撑起门户,抚携比自己小5岁的弟弟成家立业,分别在枫香园、八字沟、下(方言音dia)包上为子孙立下基业。
由于弟富选公膝下无子,应选公将四子永勇过继叔父承嗣。勇从小备受溺爱,成婚后与妻阮氏不守男耕女织家道,染上偷窃他人财物的恶习,多次被施以劝教、立誓、杖刑等家教,仍不思悔改。
同治九年(1870)腊月,勇乘雪夜再次潜人一户人家,翻墙入室偷窃苞谷三斗(约45公斤),被循迹跟踪,人赃俱获。
这次,年逾古稀的应选公怒不可遏,决意动用家法处置这个不肖之子。他召集族人,以祭祀先祖为名升起篝火,手执薅锄钩将其打死在竹竿洞坪,将阮氏驱逐出门。
尔后,立契约由长子永刚承嗣,为叔父富选养老送终。
(保康寺坪三伏沟马传森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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