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云(隆阳区纪检监察委副处级调研员)
时间:2023/8/2 10:55:21 发布:新闻编辑部
刘海云
汶上刘姓第十一代孙炳良次子,1962年9月19日生,大学本科毕业。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瓦马小学教师、乡教办主任。1990年10月调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任检察员、办公室主任、反贪局局长、纪检组长,四级高级检察官,2018年2月调隆阳区纪检监察委,任副处级调研员。多年来,勤于学习,工作努力,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办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未发生失误错误;管物理财,认真细致,协调关系,为领导当好参谋:做纪检监察工作,作风扎实,业绩优秀。克勤克俭,兴家立业,卓有成就;为人品行,尊宗敬祖,孝敬父母,关爱兄弟姐妹,为人厚道宽宏。2020年,被云南省纪检监察委员会授予纪检监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