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段氏土司的沿革
时间:2024/7/18 9:58:40 发布:新闻编辑部
云南段氏土司的沿革
土司制度源于汉代,完善于元、明、清时期,在西北、西南地区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按等级可以分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武职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
土司隶属吏部,都世袭其职,由朝廷给予符印,并确立了承袭、等级、考核、贡赋、征发等项制度。土司除了对朝廷负担贡赋和征发以外,在其辖区内依然保存传统的统治机构和权力。
土司制度在云南有700多年的历史,共有20多个少数民族实行了土司制度,它与后来推行的“改土归流”完成了边疆少数民族融合到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历史进程。史料记载:云龙土知州段保,是大理国第一代国王段思平的第
24代孙,为明代云南省云龙县第一代土司。在历史上为云龙的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南诏野史》记载:洪武15年(1382年),明朝的征南左将军蓝玉、右将军沐英率师攻大理,段世及段明的二个儿子段苴仁、段苴义被带到南京。朱元璋赐段明的长子苴仁为归仁,授武昌卫镇抚;次子苴义为归义,授雁门镇抚。又授其族人段保为云龙土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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